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相关行业协会:
为更好地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指导用人单位做好工伤预防工作,降低工伤事故伤害和职业病的发生率,推进工伤预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根据《江西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赣人社规〔2018〕1号)和《江西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赣人社发〔2021〕7号)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征集各行业、各领域工伤预防专家,组建江西省工伤预防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我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和机关事业单位从事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劳动保护、工伤预防、工伤救治、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的人员。
二、推荐条件
1.具有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劳动保护、工伤预防、工伤救治、财务管理等方面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二级)以上职业资格,其中,属于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理论和业务水平;或者在设区市以上相关主管部门从事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劳动保护、工伤预防、工伤救治、财务管理等工作满3年以上,具有较强的理论和业务水平;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愿意参加工伤预防等相关工作。
三、专家主要职责
1.参与工伤预防理论、政策和标准研究;
2.参与工伤预防项目编制、遴选工作;
3.参与工伤预防项目的技术指导和宣传培训;
4.参与工伤预防项目的评估验收;
5.其他工伤预防有关工作。
四、推荐办法
专家本人填写《江西省工伤预防专家推荐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报设区市人社局、省直有关单位和相关行业协会统一汇总,于2月28日前邮寄至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南昌市东湖区北京西路69号,邮编:330046)。
文件及表格下载地址: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通知公告”栏。
五、其他事项
1.请各设区市人社局、省直有关单位和相关行业协会重点围绕工业制造、工程建筑、交通运输、矿产采选、危险化学品、冶金建材等高风险行业,积极宣传发动,及时将专家推荐文件转发或通知到相关企业单位和人员,保证推荐工作顺利完成。
2.我厅将综合全省推荐情况和工伤预防工作需要,择优确定江西省工伤预防专家库人员名单。根据工作需要,适时选取部分工伤预防专家作为江西省工伤保险专家,参与我省工伤保险政策咨询、标准制订、技术指导和相关评估评审工作。
3.专家库采用动态管理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专家个人情况,按规定程序适时调整专家库人员名单。
联 系 人:省人社厅工伤保险处 程勇
联系电话:0791-86386383
电子邮箱:29491067@qq.com
附件:1.专家推荐表.docx
附件:2.专家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3.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