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省直和中央驻赣单位,省属企业,省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行业协会:

为充分发挥专家“智囊团”和“思想库”作用,提升高技能人才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加强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拟建立江西省高技能人才专家库,并实施动态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征集范围和对象包括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的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有绝技绝活的传统艺人等。

二、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品格和职业道德;

2.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高技能人才有关工作,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工作纪律,并接受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管理;

3.能熟练掌握和正确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政策,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发展动态;

4.身体健康,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5.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专业条件(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职业(工种)领域具有一定理论造诣和丰富实践经验,熟悉相关技术技能标准、规范的技术技能人才,一般应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或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具有相关领域10年以上从业经验;

2.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赣鄱工匠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三八红旗手、省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

3.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入选“赣鄱英才555工程”和江西省“双千计划”高技能领军人才项目,具有绝技绝活的传统艺人等;

4.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优胜奖的江西选手及专家组成员、教练组成员,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金银铜奖的江西选手及专家团队成员;

5.省部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裁判长。

三、主要工作职责

(一)参与各类高技能人才有关工作的评估、评审、督导、检查等;

(二)参与研究、开发、完善相关职业(工种)的培训课程、竞赛技术文件、评价标准;

(三)参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相关调研、规划,提供意见、建议;

(四)对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咨询和服务;

(五)完成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委托的其他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四、报名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工作流程

我省高技能人才专家库建设工作包括“个人申请、初审推荐、集中评议、结果公示、入库聘用、动态管理”六个环节。

(一)个人申请

由个人向所在单位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高技能人才专家库入库人员推荐表》(附件1);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书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技能等级复印件;

5.证明具备专家能力的相关材料。

(二)初审推荐

1.经单位同意后,按隶属关系向所属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省直部门单位提出申报。对无固定单位的人员,经所在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向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

2.各设区市、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省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申报条件要求,对申请人政治品格、道德素质、业务能力和所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初审,确定本地区(单位)名单后,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送推荐表、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

(三)集中评议

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推荐人材料进行集中评议,提出拟入库专家人选。

(四)结果公示

对拟入库专家人选,通过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入库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纳入专家库,并颁发聘书。

(六)动态管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入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专家库征集补选工作,五年组织开展一次专家复审工作。对年满65周岁或因身体原因不再适合担任,及经查实存在德能不配、失职失责、违纪违法等情况的专家办理出库。

六、其他事项

(一)各地各单位对专家推荐工作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筛选,切实将符合条件的专家人选推荐上来。当前不再直接从事高技能人才相关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推荐。

(二)本次推荐不设名额限制,符合条件的专家均可申请推荐。各单位在推荐过程中,应着重考核专家的政治品格、道德素质、业务能力。

(三)推荐表、汇总表及相关佐证材料(PDF版和word版)由推荐单位统一发至357428053@qq.com,联系人:李心妍,电话:0791-86386169。

 

附件:1.高技能人才专家库入库人员推荐表.doc

          2.高技能人才专家库入库人员推荐汇总表.doc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