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
根据江西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赣商务财字〔2020〕160号)精神,结合2021年《赣州市组织参加“双品网购节”活动方案》相关要求,决定开展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和商贸物流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0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37万元(电子商务和商贸物流事项),市级主办项目原则上每个不超过11万元,县级主办项目原则上每个不超过5万元。
二、项目申报
1.支持“双品网购节”我市南康家具产业网络博览会项目1个,支持资金11万元,资金主要用于网络促销工作开展、活动组织、产业链升级、激励促进及后续工作等事项补助。需提供申报材料:①项目申报表;②活动方案;③其他佐证性材料;④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有效的承诺书等。由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商财政局初审推荐,经市商务局评审通过后,确定1个项目予以扶持。
2.支持“双品网购节”我市会昌贝贝小南瓜节项目1个,支持资金11万元,资金主要用于网络促销工作开展、活动组织、产业链升级、激励促进及后续工作等事项补助。需提供申报材料:①项目申报表;②活动方案;③其他佐证性材料;④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有效的承诺书等。由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商财政局初审推荐,经市商务局评审通过后,确定1个项目予以扶持。
3.支持“双品网购节”县(市、区)县域产品网络销售项目3个〔除南康区、会昌县外,其它县(市、区)〕,每个项目支持资金5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活动策划组织、营销推广、配套补助及后续工作等相关事项。需提供申报材料:①项目申报表;②活动方案;③其他佐证性材料;④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有效的承诺书等。由市商务局商市财政局审定3个项目予以扶持。
三、项目评审
1.申请对象须在江西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省内相关事业单位及行业组织,运营、管理良好,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且近两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2.对于所有申报项目由市商务局牵头开展竞争性评审。确定项目后,并在市商务局网站进行公示7天。
四、资金下达
对市商务局评审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市财政将补助资金下达至县(市、区)财政,通过县(市、区)商务部门拨付给项目建设单位。
五、项目组织实施和验收
各县(市、区)项目申报单位要向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由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商同级财政局初审推荐,经市商务局评审通过并经公示后,由市财政将补助资金下达至县(市、区)财政,通过县(市、区)商务部门拨付给项目建设单位。市本级项目单位按照相应程序,经评审公示后,由市财政局将项目补助资金拨付给市商务局,再由市商务局及时将资金拨付给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建设单位或企业在项目试点任务完成后,向属地县商务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县级商务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项目完成验收后,相关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对项目的整体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报告于2021年8月底前上报市商务局。
申报材料要按照要求,应尽可能详细,并装订成项目申报书,于2021年7月10日前上报市商务局电商科,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附件:1.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赣州市商务局 赣州市财政局
2021年6月28日
(联系人:赣州市商务局 陈继光 0797-8996178
赣州市财政局 郑业平 0797-8132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