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教科体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蓉江新区社管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三大战略”“六大主攻方向”决策部署,推动区域性科研创新中心建设,鼓励和引导我市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技创新,规范研发经费列支,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赣州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式

 

市级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只立项不安排经费。

 

二、申报相关要求

 

1.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科研实施能力和科研管理能力,完成项目任务所需的保障条件明确落实;

 

2.项目负责人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及组织协调能力,项目组成员具备必要的层次和业务资格,专业结构合理,科研工作时间充足;

 

3.项目研究内容、技术路线清楚详实,考核目标具体明确,预期成果先进,实施单位自筹经费落实;

 

4.已承担且尚未完成市指导性科技计划任务的,主要参与人(前3名)不得新申报项目。

 

5.同一单位不能将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的项目,在同一年度申报多个市级指导性科技计划;

 

6.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保证申报项目所有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记录信用档案,2年内不再受理其申报各类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7.由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蓉江新区社管局初审,填报申报推荐汇总表后,统一推荐报送;市属申报单位由所在单位填报申报推荐汇总表后直接报送

 

三、项目申报受理

 

1.申报受理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由项目申报人、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单位登录赣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网址:http://kcy.jxinfo.net.cn/egrantweb/gzsstms

 

网上申报完成后,导出PDF版本一份,打印盖章后报推荐部门,推荐部门同意推荐后统一报送市科技局。

 

2.申报推荐时间

 

2021年7月1日起,可登录系统进行网上填报。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推荐(主管)单位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工作,逾期未提交的,系统将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1)项目申报人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18月20日17时;

 

2)推荐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218月25日17时。

 

推荐部门应在推荐截止后5天内报送推荐函,项目推荐汇总表由系统导出后作为附件随推荐函一并报送市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段先涛联系电话:8991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