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赣江新区创发局,省属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重要部署,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强省战略,坚持以“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主线,着力解决技术对接“找不着谈不拢难落地”等难题,以高水平科技创新赋能高质量产业发展,以高效率技术转移助推创新创业蓬勃兴起,省科技厅拟联合有关单位于今年下半年举办江西省技术转移对接系列活动。现面向全省征集科技创新成果、企业技术需求、科技成果转化拟签约项目、科技成果拍卖意向项目、对外技术合作需求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科技创新成果
主要征集近年来我省高校、科研院所围绕“2+6+N”重点发展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在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等方面取得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具备良好转化应用前景的科技创新成果。
请省属有关高校、科研院所积极推荐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参与转移转化活动,加强与企业技术需求对接,服务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南昌大学推荐不少于60项;江西农业大学、华东交通大学、东华理工大学、江西理工大学、南昌航空大学,各推荐不少于40项;江西师范大学、景德镇陶瓷大学、江西中医药大学、南昌工程学院,各推荐不少于30项;井冈山大学、赣南师范大学、赣南医学院,各推荐不少于20项;省科学院、省农科院,各推荐不少于40项;省林科院推荐不少于20项。其他有意愿参与江西省技术转移对接系列活动的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可自主推荐科技成果,数量不限。
(二)企业技术需求
聚焦我省重点发展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围绕行业、企业发展急需解决的关键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新材料、新工艺等方面“卡脖子”技术难题,提出企业技术需求。
请各设区市科技局、赣江新区创发局认真梳理辖区内企业技术需求情况,积极推荐企业技术需求参与转移转化活动,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对接,推动科技成果在企业落地转化,提升企业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南昌市推荐不少于100项;九江市、赣州市、宜春市、上饶市、吉安市、抚州市,各推荐不少于60项;景德镇市、萍乡市、新余市、鹰潭市、赣江新区,各推荐不少于40项。
(三)科技成果转化拟签约项目
主要征集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广阔市场前景和良好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并且我省企业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前期已进行深度技术合作,科技成果预计在江西落地转化,近期拟签约且签约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
设区市科技局、赣江新区创发局,各推荐拟签约项目不少于5项;省属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同“科技创新成果”的推荐单位名单一致),各推荐拟签约项目不少于3项。
(四)科技成果拍卖意向项目
聚焦我省重点发展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领域,征集有拍卖意向的科技成果项目。参与拍卖的科技成果须满足以下要求: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权属关系及权益分割清晰;科技成果一般需经过前期对接,具有两个及以上的意向受让方。
设区市科技局、赣江新区创发局,各推荐拍卖意向项目不少于3项;省属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同“科技创新成果”的推荐单位名单一致),各推荐拍卖意向项目不少于5项。
(五)对外技术合作需求项目
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需求,以及重点产业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瓶颈技术等难题,征集我省科研单位对外技术合作需求项目。重点引导省属有关高校、科研院所,立足自身研究领域,结合特色学科或专业,加强与省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交流合作,促进省内外研究机构强强联合,大力推动技术难题联合攻关。
省属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可结合实际提出对外技术合作需求项目,自愿申报,数量不限。
二、有关要求
1.请各设区市科技局、赣江新区创发局,省属有关高校、科研院所高度重视,广泛动员,认真组织,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各类项目的征集工作。请各单位确定1名联系人负责对接联络工作。请于7月22日前将《单位联系人名单》(附件1)发送至邮箱(陈云香,549869557@qq.com)。
2.请各单位督促指导科技成果完成人、企业人员,参照《成果与需求填报流程》(附件2),于8月16日前通过 “江西省网上常设技术市场” (http://cgjy.jxinfo.net.cn/onlineweb/)在线注册、填报《科技成果信息填报表》(附件3)和《技术需求信息填报表》(附件4)。
3.请各单位收集汇总《科技成果转化拟签约项目信息填报表》(附件5)、《科技成果拍卖意向项目信息填报表》(附件6)和《对外技术合作需求项目信息填报表》(附件7),并于8月16日前发送至邮箱(肖璐瑶,1276795096@qq.com)。
三、政策支持
根据《江西省网上常设技术市场技术交易补助管理办法》(赣科规字〔2021〕2号)规定,通过“江西省网上常设技术市场” 服务平台完成科技成果及技术需求线上发布、线上交易,或利用该服务平台促成科技成果拍卖(竞价)交易,符合条件的按一定比例给予后补助,补助标准如下:
1.技术转让方按实际技术交易额的1.5%进行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同一单位每一年度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技术受让方按实际技术交易额的2.5%进行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同一单位每一年度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技术拍卖(竞价)交易的受让方按照实际技术交易额的10%进行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4.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按促成实际技术交易额的1%进行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同一机构每一年度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四、联系方式
1.省科技信息研究所 陈云香0791-86222785,13807085745;吴霞0791-86222785,15180135400。
2.南昌科技广场 肖璐瑶13970049288。
附件:
1.单位联系人名单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7月15日